按照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之中。现将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非公中心)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负责为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兴办、经营过程中提供政策服务;收集各种组织、个人损害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2、2016年重点工作情况介绍
(1)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帮助非公企业申请市微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引导非公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优做精产品,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2)加强公益性培训工作。继续深化开展非公企业素质提升活动。2016年,拟与广安培训机构合作,邀请省市相关领导或国内外专家举办专题培训班。十八届五中全会后中国把政治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全民法制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主要将经济与结构的调整、新一轮经济区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治企业、国家新出台的发展民营经济系列政策等问题进行培训和讲解,以及对民营企业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帮助非公企业更新发展理念,找准发展方向,抓住机遇,做大做强。
(3)加强公共政策信息服务。积极筹建广安商会网站,大力推进各区县市“商网”建设,提高网络信息服务水平。增强商会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发挥好qq群和手机短信群发系统的作用,把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非公经济人士,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决策参考依据。
(4)加强维权工作服务。维护好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政策服务中心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大走访活动;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及时将发现的非公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报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深化与广安市国税、地税、工商、质检、人社、安全、司法等相关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筹建维权常设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推动全市非公企业政策咨询服务和维权工作上新台阶。
(5)成立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财税服务中心。与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成立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财税服务中心,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纳税意识,提供财税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及维权等方面的工作。
(6)筹建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维权中心。计划与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筹建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维权中心。
(7)加强政策调研。积极发挥工商联政治优势,结合广安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深入企业调研,在充分研究、严谨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呈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争取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8)完善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大调解工作得到巩固、完善、创新,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适时举办一期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调解工作专题培训。
(9)加强正面宣传。协调全市各类媒体,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宣传力度,宣传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营经济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发展民营经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10)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为广安经济发展服务。积极参与“感恩小平·共建广安”活动,邀请全国知名企业家来广安参观考察,投资兴业,继续筹办“全国民营企业家广安行”活动;同时,根据情况安排我市企业赴外地考察,帮助开拓市场,加强联系,增进友谊。
(11)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建立非公经济示范园区。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引导、支持市内非公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产业集群,以集群带动规模扩张,提高产业竞争力,同时发挥好对外联系联络优势,加大对外地各友好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宣传,吸引更多外地企业到非公经济示范园区发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非公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0.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非公中心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非公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非公中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及全市非公经济维权、非公经济普法宣传、全市非公经济政策服务工作等。
2016年市非公中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会议、公务接待等工作开展。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9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事项,公务接待费开支大幅下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